民航局指出,對於本地航空企業的航線營運情況,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關注,並致力協調本地航空企業之間的關係,提升其對外的競爭能力。
民航局局長陳穎雄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及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指出,在考慮到擴展本澳航空網絡的必要性,以及配合航空企業的發展等前提下,多次採取靈活措施,批准了一分專營商以定期包機形式經營不屬該公司分專營合約內的航點。
他指出,自2006年實現了航空企業分專營制度後,本澳航空企業所經營的國際航點由2006年的5個增加至2008年的9個,體現了在制度的改變下,本地航空企業開拓網絡獲得一定的成效。
陳穎雄表示,本澳航空企業專營權並不限制外地航空企業開辦來澳航線,本澳自2003年成功引入外地低成本航線後,東南亞市場的份額每年遞增,由2003年前少於4% 增加至2008年超過34% 。
他強調,就澳門國際機場的分專營服務,特區政府將於各分專營商合約內的專營期屆滿時,不再給予專營權。期望在分專營制度結束後,澳門國際機場可按市場需要引入更多服務供應商,從而提升各項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澳門國際機場的競爭力。
陳穎雄表示,為配合亞太地區航空業急速發展對澳門航空運輸的龐大需求,特區政府於去年成立了「機場發展規劃工作小組」,研究澳門國際機場擴建的土地規劃,以及機場與周邊地區的交通運輸網絡的協調。初步已完成分析機場專營公司提交的澳門國際機場五年計劃書,並原則上同意計劃書的內容。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837/III/2008;840/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