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發展辦公室表示,行政當局正草擬路氹城的交通基建規劃,以配合路氹城的發展,而為應對氹仔居住人口的不斷增加,將會展開氹仔交通重整的研究工作。
建設辦代主任周惠民回覆立法議員吳在權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優化澳氹之間的交通連接,促進路氹的發展和完善城市交通部署,該辦公室正委託顧問公司就有關交通道路網規劃進行深化研究,以完善有關交通網絡,使城市發展與道路建設相配合;有關研究項目亦會結合未來的新城規劃,以及港珠澳大橋的交通配套需要。除完善基建外,政府亦採取措施推行「公交優先」政策,致力從各方面鼓勵市民選用公交出行,減輕道路的交通量。
回覆中亦提及,政府在2006年著手進行澳氹海底隧道的規劃,但根據中央的環境評估結果,沉管式建造方式對環境影響較大,建議採用盾構式的建造方式,但礙於施工方式的技術要求,政府決定取消有關招標,並按國家所訂定的環境標準修訂規劃。
另外,土地運輸工務局局長賈利安回覆議員區錦新的質詢時指出,考慮到路氹城的投資項目龐大,基於個別項目的性質及規模而將相關設施交予不同專業機構作營運,以及向不同的銀行或金融機構作借貸及融資的需要,特區政府容許土地承批人按其設施的用途構成分層獨立單位,但批給所衍生的狀況並不能自由轉讓,必須事先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許可。同時,有關酒店或公寓式酒店均不能視作一般的住宅項目,並同樣受現行《酒店業及同類行業之規章》約束,整座酒店或公寓式酒店僅屬於一獨立單位,房間或套房皆不可進行轉讓,亦不可作獨立業權登記。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658/III/2008、669/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