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名内地男子涉嫌入屋盗窃被警方拘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侦办。
案情显示,两名嫌犯于本月初携带盗窃工具入境以伺机在本澳多区作案,彼等拣选没有反锁大门的住宅单位,至少两次使用预先准备的工具入屋盗窃。其后,警方根据监控资料截获两名嫌犯,并在其入住的酒店房间发现作案工具。
经初步侦查,两名嫌犯涉嫌触犯《刑法典》第198条第2款e)项规定及处罚的“加重盗窃罪”,以及同一法典第198条第2款e)项及第4款,结合第197条规定及处罚的“盗窃罪”。根据法律规定,“加重盗窃罪”可被判处至最高十年徒刑。
考虑到案件的犯罪性质、作案方式、动机、行为的不法性以及故意的严重程度,尤其是两名嫌犯有预谋以旅客身份专程来澳作案,为防止两名嫌犯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和避免彼等逃走的危险,经承办检察官建议,刑事起诉法庭法官命令对两名嫌犯采取羁押强制措施。
依照《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检察院将继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
现时正值暑期外游旺季,检察院提请市民加强防盗意识,外出离开住所须锁好门窗,慎防盗贼。倘遇入屋盗窃案,请市民尽快联络警方或检察院报案,藉以加强打击侵犯市民财产权益的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