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兩名內地男子涉嫌入屋盜竊被警方拘捕,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兩名嫌犯於本月初攜帶盜竊工具入境以伺機在本澳多區作案,彼等揀選沒有反鎖大門的住宅單位,至少兩次使用預先準備的工具入屋盜竊。其後,警方根據監控資料截獲兩名嫌犯,並在其入住的酒店房間發現作案工具。
經初步偵查,兩名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8條第2款e)項規定及處罰的“加重盜竊罪”,以及同一法典第198條第2款e)項及第4款,結合第197條規定及處罰的“盜竊罪”。根據法律規定,“加重盜竊罪”可被判處至最高十年徒刑。
考慮到案件的犯罪性質、作案方式、動機、行爲的不法性以及故意的嚴重程度,尤其是兩名嫌犯有預謀以旅客身份專程來澳作案,為防止兩名嫌犯繼續進行犯罪活動和避免彼等逃走的危險,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兩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相應的刑事偵查措施。
現時正值暑期外遊旺季,檢察院提請市民加強防盜意識,外出離開住所須鎖好門窗,慎防盜賊。倘遇入屋盜竊案,請市民儘快聯絡警方或檢察院報案,藉以加強打擊侵犯市民財產權益的犯罪活動,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和良好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