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澳受到超强台风“桦加沙”影响而将悬挂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信号,为保障市民的安全,在维持八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信号期间,原定在各办事处进行的各项诉讼程序及措施将予以取消,检察院随后将逐一向当事人通知新的措施日期及时间。
如有任何查询,市民可在本院恢复正常办公时间后致电本院各办事处查询:
刑事诉讼办事处:2872 8268
驻初级法院办事处:2855 7714
驻行政法院办事处:2833 0963
驻终审及中级法院办事处:2872 7272
检察长办公室:2878 6666
检察院呼吁市民对台风做好防范措施,配合特区政府的防风防灾工作,避免非必要的户外活动,以确保在台风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