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21/2017号行政法规〈社会保障基金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根据第2/2021号行政法规《修改第6/1999号行政法规〈政府部门及实体的组织、职权与运作〉》的规定,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文化司司长监督,故此,特区政府修改相关法规,并完善法规若干条文,以配合现行公共财政管理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