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1/2017號行政法規〈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
2022-12-02 15:44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1/2017號行政法規〈社會保障基金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根據第2/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的規定,社會保障基金由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故此,特區政府修改相關法規,並完善法規若干條文,以配合現行公共財政管理有關規定。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微信訂閱號: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政府資訊
微信訂閱號: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
跳到頁面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