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1月31日凌晨零时由极高风险国家来澳人士的医学观察期降至21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2022-01-30 19:41
  • 第052/A/SS/2022号公告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公布,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及第14条的规定,修改第252/A/SS/2021号公告,由2022年1月31日凌晨零时起,由极高风险国家出发来澳人士医学观察期由28天改为21天,该修改适用于受相关公告规范而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士。

根据第252/A/SS/2021号公告规定,极高风险国家包括:孟加拉、巴西、柬埔寨、印度、印尼、伊朗、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俄罗斯、南非、斯里兰卡、坦桑尼亚、土耳其、美国、博茨瓦纳、津巴布韦、纳米比亚、莱索托、斯威士兰、莫桑比克及马拉维。由上述国家前来澳门的直航飞机或联程航班第一程飞机乘机前,仍须出示5天内每次相隔至少24小时连续3次采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测试阴性结果证明。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上述修改乃基于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病学的最新资料而作出。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