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8号行政法规〈传染病强制申报机制〉附件》行政法规草案
行政会
2016-02-18 16:50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5/2008号行政法规〈传染病强制申报机制〉附件》行政法规草案。

世界卫生组织已发出指引,要求各地区采取适当措施,加强发现和确诊寨卡病毒病个案的能力。并根据立法会已通过《修改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附件的传染病表》法案,将该疾病纳入传染病表,因此,特区政府修改了建立传染病强制申报机制的第15/2008号行政法规,将寨卡病毒疾病纳入应在具备申报条件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申报的疾病表。

行政法规草案将于公布翌日起生效。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政府资讯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