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贸环境的变化、国际及区域经贸合作与发展的日益共融,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制定了《修改〈对外贸易法〉》法律草案,以进一步促进和便利对外贸易。
推进会展业的发展将有助本澳经济更臻多元,会展业的发展使暂时进口本澳的货量大增,相关货物亦会在短期内从本澳再出口。因此,法案规定了凭A.T.A.单证册(国际公认为其中一类对外贸易活动文件的海关文件)所进行的活动,并将相关制度纳入对外贸易的法律体制,藉此将以会展业为主的暂时对外贸易活动的不同环节的行政手续整合,这不但有利吸引以本澳为目的地或国际巡回的会展项目,亦将激励本澳会展业走向国际,开拓国际会展市场空间,提升相关产业的持续发展。
此外,鉴于本澳与邻近地区的发展日趋融合,货流量亦与日俱增,提升货物通关便利性及简化货物清关手续将有助本澳建立更优越的营商环境,有利巩固本澳于区域发展中的枢纽地位,故有需要完善行政程序及简易手续方面的规范。为此,法案就报关手续引入“先清关,后申报”的选项,让物流营运者的货物简便通关,尤其方便使用大型集装箱车辆作为运输工具的业者,使本澳可与区域发展同步并进,以发挥本澳在区域合作层面的作用。
法案建议自公布后满三十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