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曾到湖南省張家界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
2021-07-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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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宣佈,鑒於湖南省張家界市有出現傳播新冠病毒肺炎的風險,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14條的規定,自2021年7月29日零時起,所有在7月17日或之後曾經到過湖南省張家界市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直至離開當地後14天為止;而即日起於7月17日或之後曾經到過湖南省張家界市的已入境人士,須在澳門健康碼上14天旅居史主動申報,並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以相隔1、2、3、5天的間隔接受多次核酸檢測。免費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內曾到過以下地區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 天醫學觀察:

1.雲南省: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瑞麗市、隴川縣;

2.江蘇省:

  • 宿遷市泗陽縣眾興街道西湖社區;
  • 南京市江寧區(包括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溧水區石湫街道、永陽街道、柘塘街道、溧水經濟開發區,秦淮區瑞金路街道,玄武區孝陵衛街道,棲霞區邁皋橋街道,鼓樓區挹江門街道,高淳區椏溪街道,建鄴區南苑街道;

3.遼寧省: 瀋陽市大東區津橋街道榮樂社區;

4.四川省: 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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