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曾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士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
2021-07-28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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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宣布,鉴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有出现传播新冠病毒肺炎的风险,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10条和14条的规定,自2021年7月29日零时起,所有在7月17日或之后曾经到过湖南省张家界市的入境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后14天为止;而即日起于7月17日或之后曾经到过湖南省张家界市的已入境人士,须在澳门健康码上14天旅居史主动申报,并接受自我健康管理直至离开当地14天为止。期间须以相隔1、2、3、5天的间隔接受多次核酸检测。免费检测预约连结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检测结果不会上载至澳门健康码亦不可作为出入境用途。如需将核酸检测结果在澳门健康码显示,则须自费检测。违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尚可被采取强制隔离的措施。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入境前14 天内曾到过以下地区的人士,须按照卫生当局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 天医学观察:

1.云南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陇川县;

2.江苏省:

  • 宿迁市泗阳县众兴街道西湖社区;
  • 南京市江宁区(包括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溧水区石湫街道、永阳街道、柘塘街道、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区瑞金路街道,玄武区孝陵卫街道,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鼓楼区挹江门街道,高淳区桠溪街道,建邺区南苑街道;

3.辽宁省: 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街道荣乐社区;

4.四川省: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厂区。

应变协调中心呼吁,市民前往外地应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当地疫情发展。在抗疫常态下,仍须坚持戴口罩,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措施,保持距离,避免人流聚集。同时,强调应在现阶段有序地预约接种疫苗,疫苗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减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风险,筑起免疫屏障,保护自己及家人。同时,即使已接种疫苗,亦应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在完成接种疫苗后14天,待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后才前往,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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