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快訊(不法使用他人證件購買口罩)
新聞局
2020-02-0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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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變協調中心表示,至今收到27宗聲稱被盜用證件(以副本或號碼)購買口罩的投訴,中心就此要求,購買人士必須出示證件正本才可購買,而服務機構需要仔細核對和謹慎輸入證件,才可出售口罩。

警方亦提醒,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證明文件屬犯罪行為,有機會被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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