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法官的邀請,由院長薛克法官率領的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代表團正在對澳門進行訪問。
2002年11月11日在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舉行的會晤中,岑浩緷院長與薛克院長就雙方的法律體制及司法組織交換了意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萄牙共和國之間繼續進行法律及司法合作是有益的,並希望增強和加深澳門法院與葡萄牙法院之間的關繫。
鑑於2001年1月17日在里斯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萄牙共和國法律及司法協助協定》,雙方同意:
1. 在促進舉行以葡萄牙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和地區的最高法院院長的定期會晤方面進行合作,原則上每兩年一次;
2. 推動相關政府就司法事宜簽訂協助協定,尤其在刑事、民事及商事等方面,特別在取證、逃犯的移交、刑事判決、民事判決及仲裁的執行以及司法文書的送達方面;
3. 通過雙方的院長辦公室交換互相關心的資訊及文獻,尤其在法例及司法判決方面。
澳門終審法院院長感謝葡萄牙司法官管理機關在批准葡萄牙法官在澳門法院工作方面給予的合作。
葡萄牙最高司法法院院長表示支持澳門法院與葡萄牙法院之間繼續上指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