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群衛生局屬下的前線護理人員向社會文化司司長發出公開信,就學歷認可及專科課程培訓問題提出意見,其中第一條涉及本辦及學歷認可委員會之工作。本辦對該等護理人員之意見及批評相當重視,會積極研究,俾能不斷改善工作;對其不瞭解的情況,亦願意詳細解釋,俾能消除誤會。現就其中第一條問題分三點作書面說 明 如下。
甲、關於完成三年或四年基礎護理課程及進修暨大三年護理大專課程,亦只獲認可為“遙距課程副學士”的問題
據了解,三年或四年的基礎護理課程,是從事護理工作者必須修讀的基本培訓課程。暨南大學的護理課程學制是三年大專課程加三年本科課程,完成三年大專課程屬大專水平,根據學歷認可法規,認可有關學歷為“高等專科學位”屬合理。而完成基礎護理課程再加上護理大專課程,亦未達到學士學位之水平。另外,申訴人表示修畢暨南大學三年護理大專班獲認可為“遙距課程副學士”,其所提及的副學士,應該是高等專科學位,因本澳學歷認可法例並沒有認可副學士之條文。
乙、關於須修讀長達九年或十年的護理課程,才可被認定為本科學位的問題
現時在本澳開辦的一些遙距課程,其學制不盡相同,如華南師範大學開辦的一些遙距課程,便是採用三年大專課程加兩年本科課程的。有關申訴人修讀暨南大學三年的護理大專班,要再修讀三年的本科課程,才可取得學士學位,其實,學制年期乃由大學自行制定,學生可按其需要選讀不同學制的高等教育課程,因此,並不存在公開信所提及的問題。
丙、關於鏡湖護理學院和協和醫科大學合辦的在職護理學士學位補充課程的入讀資格及認可的問題
澳門鏡湖護理學院和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合辦的在職護理學士學位補充課程(專科升本科教育項目)的開辦申請及課程計劃已經本辦審閱,本辦認為整體課程設置合理,故呈請司長批核,且獲司長批准運作;但修畢該課程之學生,仍須到本辦辦理學歷認可,並須呈交學歷認可委員會評審。另一方面,經查閱有關課程的資料,該護理課程的入學要求有:“已獲得大學專科畢業證書,或相當於護理大專畢業的在職護理人員”及“經入學考試達到所要求的標準”等項;課程設有英語科目,學生入學時須考英語,學習期間亦須通過校內的英語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