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第12/2000號法律-《選民登記法》於2000年12月18日在第51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選民登記工作自2001年1月17日起正式開始。
由於立法會選舉定於2001年9月23日舉行,所以選民登記工作在5月27日進入中止期,直至本年選舉日後才恢復,而期內遞交的選民登記申請(自然人及法人)將被暫緩處理。
《選民登記法》規定,選民登記的組織、維持、管理和跟進,屬行政暨公職局的權限。為此,新法例對整個選民登記工作引入了下列的革新:
- 除選舉年外,選民登記工作全年進行;
- 選民證統一由行政暨公職局負責發出;
- 可以通過郵遞、傳真、親自或由他人代為等方式遞交選民登記申請書;
- 訂立了新式樣的自然人和法人的選民登記申請書、選民證、及選民登記冊。
自1月17日開始至5月26日,行政暨公職局共收到超過四萬五仟份的自然人選民登記申請書,當中包括新登記及更改資料等的申請,按照初步結果統計,共錄得超過三萬二仟的新選民,因此全澳的自然人選民己經達到十六萬;同時,總共約十萬自然人選民領取了新式樣的選民證。法人方面,處理了超過三百個確認社會利益的申請,其中的大部份都能夠在5月26日前得到確認,並且遞交了選民登記申請書而正式成為法人選民,現時法人選民總數已經超過六百,而過往登記的276個法人選民中的大多數都已經領取了新式樣的法人選民證。
行政暨公職局謹此感謝所有在選民登記工作期間提供協助的公共部門、傳播媒介、社團或組織。
選民登記冊將會在中止期開始後的十五日內,在行政暨公職局辦公地點公開展示十日。而選民登記的最後正式結果亦會在選民登記冊的展示期後公佈。
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審核及接受提名委員會和候選名單等工作屬行政暨公職局的權限。因此,為了方便有關人士清楚了解有關的程序和程序中所需的文件,行政暨公職局將於6月2日(星期六)下午三時在新口岸理工學院大禮堂舉辦講解會,說 明 有關組織提名委員會和提交候選名單的程序,以及法人團體如何行使11票的投票權等問題,歡迎有關人士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