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医务委员会举行第六届第13次全体会议,由医务委员会罗奕龙主席主持。会议对《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实施情况作了简报,以及咨询、探讨为配合《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立法如何推进相关工作、修订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又讨论了商业保险对日间医院的保障范围。是次会议邀请了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团体共47名代表出席。
在会议上,罗奕龙主席发言时表示,第 5/2016 号法律《医疗事故法律制度》于 2017 年 生效至今已超过8年,有关制度要求医疗服务提供者购买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在《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保险》实施过程中,卫生局、金融管理局、保险业界及医疗业界一直保持良好沟通,广泛收集意见和不断优化。2021年7月,为配合第 18/2020 号法律《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的实施及收集意见,曾透过医务委员会举行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四方会议,并根据与会代表建议对有关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进行了修订。为使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能覆盖未来所增设的日间医院所提供的服务,希望透过是次会议加强沟通、凝聚共识,为未来修订相关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提供参考意见。
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员会黄立峰委员发言时指出,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旨在保障医患双方,尤其在医疗事故索偿期间有效处理对患者和家属的赔偿,为医疗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财产保障,使其面对医疗纠纷时能有效分散财务压力,并获得稳定的支援和协助。因多次收到有关保险定价的查询,特意邀请了保险业界代表介绍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保费与理赔的关系、保费厘定和资源分配方式,以及在索偿过程中提供支援等。特区政府亦正在草拟《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法案,将增设日间医院牌照,有需要对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进行检视及修订,以确保有关责任保险可覆盖全部医疗服务;此外,商业医疗保险对受保人在日间医院接受医院服务时提供不同的保障,故也邀请了人寿保险业界代表出席,为有关商业保险对受保人在日间医院接受治疗时可提供的保障进行交流和讨论。
金融管理局保险监察厅陈君仪总监就《医疗服务提供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实施情况等作了简报,保险业界代表则介绍了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操作流程及理赔处理。与会者积极发表意见,关注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承保范围,以及建议按不同的医疗专业和提供的服务项目,重新检视各医疗专业的责任保险费率;亦建议透过相关保险制度的调整、提供风险管理培训等方式,减轻医疗人员的负担,及协助他们认识相关制度以有效控制风险。
此外,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黄焯鹏处长介绍了《私营医疗机构业务法律制度》法案涉及医疗服务提供者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相关内容,而保险业界代表介绍了商业保险对日间医院的保障范围。与会者关注法人职业民事责任强制保险的预算评估方式,尤其日间医院保费预算,以便相关机构负责人在开业前进行成本估算;另外,还关注商业保险在日间医院与医院之间的理赔差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