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13次全體會議,由醫務委員會羅奕龍主席主持。會議對《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實施情況作了簡報,以及諮詢、探討為配合《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立法如何推進相關工作、修訂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又討論了商業保險對日間醫院的保障範圍。是次會議邀請了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團體共47名代表出席。
在會議上,羅奕龍主席發言時表示,第 5/2016 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於 2017 年 生效至今已超過8年,有關制度要求醫療服務提供者購買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在《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保險》實施過程中,衛生局、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界及醫療業界一直保持良好溝通,廣泛收集意見和不斷優化。2021年7月,為配合第 18/2020 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實施及收集意見,曾透過醫務委員會舉行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四方會議,並根據與會代表建議對有關行政法規及行政命令進行了修訂。為使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能覆蓋未來所增設的日間醫院所提供的服務,希望透過是次會議加強溝通、凝聚共識,為未來修訂相關行政法規及行政命令提供參考意見。
金融管理局行政管理委員會黃立峰委員發言時指出,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旨在保障醫患雙方,尤其在醫療事故索償期間有效處理對患者和家屬的賠償,為醫療人員提供必要的法律和財產保障,使其面對醫療糾紛時能有效分散財務壓力,並獲得穩定的支援和協助。因多次收到有關保險定價的查詢,特意邀請了保險業界代表介紹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保費與理賠的關係、保費釐定和資源分配方式,以及在索償過程中提供支援等。特區政府亦正在草擬《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將增設日間醫院牌照,有需要對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進行檢視及修訂,以確保有關責任保險可覆蓋全部醫療服務;此外,商業醫療保險對受保人在日間醫院接受醫院服務時提供不同的保障,故也邀請了人壽保險業界代表出席,為有關商業保險對受保人在日間醫院接受治療時可提供的保障進行交流和討論。
金融管理局保險監察廳陳君儀總監就《醫療服務提供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實施情況等作了簡報,保險業界代表則介紹了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操作流程及理賠處理。與會者積極發表意見,關注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承保範圍,以及建議按不同的醫療專業和提供的服務項目,重新檢視各醫療專業的責任保險費率;亦建議透過相關保險制度的調整、提供風險管理培訓等方式,減輕醫療人員的負擔,及協助他們認識相關制度以有效控制風險。
此外,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黃焯鵬處長介紹了《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涉及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相關內容,而保險業界代表介紹了商業保險對日間醫院的保障範圍。與會者關注法人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預算評估方式,尤其日間醫院保費預算,以便相關機構負責人在開業前進行成本估算;另外,還關注商業保險在日間醫院與醫院之間的理賠差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