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澳门理工大学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有关法案将送交立法会审议。
为配合特区政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高地建设,提升公立高等院校人事制度和聘用制度的灵活性,提高招聘优秀人员的竞争力,特区政府制定本法案。
法案订定大学的性质及宗旨、机关设置,大学章程及专有人员通则将分别透过补充性行政法规和行政长官批示订定。此外,法案订明大学人员适用私法勞动制度,受专有人员通则约束,同时参照邻近地区招聘一流学术人员的人力资源市场标准,聘请国际知名学者来澳教学及研究,促进本地科技创新发展和提升办学水准。
另外,法案设过渡规定,现有人员将适用于新的专有人员通则,其原有的权利及福利不得因适用新通则而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