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新的士法”之第3/2019号法律《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已于今年6月3日生效,截至9月下旬,交通事务局确认首宗因五年内四次违反严重的士行政违法行为而被注销的士驾驶员证(俗称“钉牌”)之个案,局方已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注销手续,并已收回有关人士之相关证件。
按照“新的士法”,倘的士驾驶员于五年内四次违反严重的士行政违法行为(例如︰不依法打表、滥收车资、兜路、拒载、议价、表旗非显示为“空车”时上客,以及知悉的士和计程表等设备不符规定仍提供的士客运服务),可被注销其的士驾驶员证,并于三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有关资格。
交通事务局与治安警察局将继续严厉打击的士违规行为,再次提醒的士业界遵守有关法律,切勿心存侥幸,罔顾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