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就《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举行会议,会议建议特区政府撤回法案以更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寻求最大的社会共识。
会议认同上述法案是特区政治体制制度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充分关注到社会对法案存有重大分歧,亦注意到法案仍有值得完善的地方。为了更充分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有更充裕的时间对法案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寻求最大的社会共识,经听取行政会的意见后,行政长官决定特区政府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第110条第1款撤回法案。
会议认为,取得社会共识的基础在于充分的咨询。相信经过特区政府、立法会和社会各方的努力,以开放的态度深入分析各种意见和建议,一定能寻求最大的社会共识,共同推动相关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