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行政长官委任林金城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

行政会秘书处
2013-10-28 10:15
未能播放Youtube视频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行政长官崔世安透过第68/2013号行政命令委任林金城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并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生效。

新任行政会委员的宣誓就职仪式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举行,由行政长官主持及监誓。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会委员的人数为七至十一人”是指行政长官可以委任的行政会委员人数,当中不包括行政长官本人。意即行政长官最多可委任十一名行政会委员。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长官在作出重要决策、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规和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的意见。行政会委员由行政长官从政府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


订阅新闻局Telegram政府新闻频道:https://t.me/macaogcs,即时接收最新消息。
订阅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Facebook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官方微信
微信订阅号:澳门政府信息 澳门政府资讯
微信订阅号: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区发布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局 政府新闻频道
已复制连结
跳转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