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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务司就公务员职程及津贴制度回覆议员质询

新闻局
2009-01-0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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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就公务人员职程及津贴制度等事宜,回覆立法议员高天赐和关翠杏共五份书面质询。

她指出,《公务人员职程制度》法案已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个人劳动合同人员纳入职程制度规范;简化一般及特别职程的设置;增加职级及职阶;引入工作经验代替职前培训及实习;建立对内及对外入职机制;提升部分职程的入职学历;增加「培育」作为晋级条件;设立统筹入职或晋级的招聘及甄选程序的中央机制;在现职程顶点之上加入新职级及职阶。

此外,行政会于2008年11月完成讨论《护士职程制度》法案,新职程的革新包括:更新护士职程内各职级之职务内容;重整人员职程及增加晋升机会;调整薪俸;修改轮值津贴及晚间工作津贴;创造培训及科研条件;订定不具学士学位资格的护士之过渡规定。此外,卫生局亦十分重视卫生检查员职程的问题,并正积极推动修改工作。

关于津贴制度,陈丽敏表示,政府检讨现行的房屋津贴及家庭津贴等,并正研究增加公务人员在参与民防工作及在台风、疫情期间执行高危工作的保障,为公务人员提供更佳的工作条件及待遇,有关津贴及福利制度的修订建议正在进行咨询。

回覆中亦提及,按现行的法律框架,如轮值制度下的工作人员在公众假日提供的工作与其值班时间重迭,便无权以在公众假期提供工作为由要求任何特别补偿;事实上,对轮值工作人员所规定的附加报酬,其目的就是对这些工作人员有时须在其他工作人员无须工作之日提供工作的一种补偿。

行政暨公职局局长朱伟干回覆高天赐有关修订教学助理员职程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因应教育范畴的特别职程由专有法规规范,且为配合教育当局对于私立和公立教师职程的改革工作,有关职程的修订工作由负责统筹及管理相关工作的教育部门进行修改,其工作正有序推进。

※ 质询及回覆全文见立法会网页

(http://www.al.gov.mo/ );编号77/III/2008、224/III/2008、481/III/2008、613/III/2008、344/III/2008、138/III/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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