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繼續藉現金分享計劃與本澳居民共同分享特區的經濟發展成果,為此制定了《201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向所有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永久性居民獲發放的金額為澳門幣九千元(人數607,465人),非永久性居民則為澳門幣五千四百元(人數68,231人),涉及的財政開支為澳門幣五十八億三千五百六十三萬二千四百元。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現金分享計劃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
二零一五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將於七月份開始發放,有關發放時間安排與去年大致相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本年度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卹金的人士,以及公共行政部門人員發放現金分享款項,並新增了曾選擇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退稅金或其他給付金的人士,也可透過相同的發放方式收取本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同時,亦會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十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本澳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
另外,本年度仍會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有關諮詢及協助服務,該中心將運作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