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與節能基金申請個案持續增加 已批逾3,000多宗資助
環境保護局
2014-09-04 20:00
未能播放Youtube視頻

環保與節能基金自2011年9月推出以來,申請個案數目持續增加,截至2014年7月底已批出逾3千宗資助個案。為更好地發揮基金的效益,特區政府現正研究把資助對象擴展至學校,以及調升資助金額上限。而為著達到善用公帑的目的,環境保護局將持續監管基金運作,以確保獲批的資助款項依規定用於所指的用途。

為鼓勵及推動本澳的商業企業及社團使用有助改善環境質素、具能源效益或節水的產品和設備,特區政府在2011年分別透過第21/2011號及22/2011號行政法規設立“環保與節能基金”及推出“環保、節能產品和設備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自推出以來,申請數字持續上升,截止2014年7月31日,共收到約5,700宗申請,獲批資助的個案約3,300宗,涉及資助金額超過2億澳門元。

為確保批給的資助款項用得其所,且符合環保與節能基金的宗旨,基金設有行政管理委員會及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及嚴謹的原則對申請個案進行審批,並持續制訂、優化和完善各項評審標準,以作為分析和批核個案的客觀依據。同時,環境保護局為履行法規所賦予的監察職權,除通過文件審查外,也會對獲批資助的受益人進行現場訪查,以核實資助款項是否符合批給批示的用途。按規定,如發現與批給不相符的任何情況,將可能導致相關獲批的資助被取消,同時受益人亦須返還有關款項。

根據上述行政法規規定,受益人在領取資助款項前,必須遞交發票和相關聲明書,以證明其已按批給資助的內容購買及安裝相關的產品和設備,並確保受益人切實使用獲批資助的產品和設備,以達至基金環保和節能的目的。環境保護局呼籲,為免因疏忽而承擔法律責任,受益人須盡義務清楚了解自己所獲批准資助的產品和設備的型號、數量,並須完全按照資助批給所指的情況進行安裝、使用及遵守有關的義務,亦須留意其他相關的條款和聲明。另外,亦呼籲受益人如出現未能在法定時間提交發票及聲明書、場所搬遷或結業等重大變動的情況,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環保與節能基金作出申請或通知。受益人如有任何疑問,可透過環保熱線(2876 2626)或電郵(info@dspa.gov.mo)向環境保護局查詢相應的處理方法。

環境保護局將持續對獲批給的資助個案進行訪查,確保受益人切實安裝和使用獲批資助的產品和設備。為達至“環保與節能基金”的目的,冀受益人善用有關的資助,透過應用環保及節能的產品,齊為澳門節能減排作出貢獻。

此外,為更好地發揮環保效益,特區政府經分析社會意見和實際情況後,現正就現行資助計劃的資助對象擴展至學校,以及將資助金額上限由50萬調升至100萬元和調整資助比例等進行相關修法工作。未來,亦會結合社會需要和環保政策調整計劃,以便作出更具針對性和實質性的扶持。


訂閱新聞局Telegram政府新聞頻道:https://t.me/macaogcs,即時接收最新消息。
訂閱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Facebook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官方微信
澳門政府資訊
澳門特區發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局 政府新聞頻道
已複製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