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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

身份證明局
2014-04-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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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事宜,身份證明局請相關社團或組織注意以下事項:

1.請社團或組織儘快向本局遞交 “2014年行政長官選舉用途的領導成員證明書”的申請。

對於在2014年4月22日或之前提交且文件齊備的申請,本局確保在2014年5月5日(即社團或組織向行政公職局為 “呈報簽署提名表的代表”而遞交上述證明書的最後期限)前發出證明書。

2.如社團或組織擬向行政公職局遞交上述證明書以作“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之用,也請及早向本局提出申請。

對於在2014年5月9日或之前提交且文件齊備的申請,本局確保在2014年5月20日(即社團或組織向行政公職局為“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而遞交上述證明書的最後期限)前發出證明書。

3.上述證明書可同時作第1點及第2點所指的用途,也就是說,如社團或組織已為 “呈報簽署提名表的代表”遞交上述證明書的申請,則無須為“法人選民提交投票人名單”之用再次提出申請。

4.對於在上述日期之後遞交,或仍欠缺文件的申請,本局將盡量處理。

5.證明書只登載於2014年3月17日在職的領導成員名單。如申請上述證明書時提交的會議錄顯示領導成員在2014年3月17日之後才在職,該會議錄則不適用。

6.申請人在申請時,須:

填寫由身份證明局提供的《社團證明書》申請表(可經身份證明局的網頁http://www.dsi.gov.mo下載);

申請表須由會長或理事長或其授權者簽名及蓋會章;

附同以下文件:

- 選出領導成員之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 領導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授權書,如申請表由會長或理事長授權他人簽署。

如社團或組織已有最新的上述文件存於身份證明局,可不用再遞交,但如在申請時一併遞交,則可免除社團或組織因錯漏而需補交文件所引致的延誤。

如對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的社團證明書申請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本局查詢專線8394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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