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2024年12月2日在第49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发布第90/2024号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任期三年,自2024年12月2日起产生效力。
2024年12月6日下午3时30分,于终审及中级法院大楼审判庭举行就职仪式。终审法院院长宋敏莉在行政长官主持及监誓下宣誓就职,立法会主席高开贤及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主席刘焯华列席主礼台。行政法务司司长、保安司司长、社会文化司司长、运输工务司司长、检察院检察长、廉政专员、警察总局局长、海关关长、立法会副主席及执行委员会秘书、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法官委员会委员、检察官委员会委员、澳门律师公会理事会主席、各级法院法官及检察院检察官,以及法院众多职员出席就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