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2024年12月2日在第49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發佈第90/2024號行政命令,任命宋敏莉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任期三年,自2024年12月2日起產生效力。
2024年12月6日下午3時30分,於終審及中級法院大樓審判庭舉行就職儀式。終審法院院長宋敏莉在行政長官主持及監誓下宣誓就職,立法會主席高開賢及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主席劉焯華列席主禮台。行政法務司司長、保安司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運輸工務司司長、檢察院檢察長、廉政專員、警察總局局長、海關關長、立法會副主席及執行委員會秘書、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法官委員會委員、檢察官委員會委員、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各級法院法官及檢察院檢察官,以及法院眾多職員出席就職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