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法律制度主要施行细则》行政法规草案。
配合第16/202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许可法律制度》规定,特区政府制定本法规,并废止第5/2003号行政法规《入境、逗留及居留许可规章》以及第18/2003号行政法规《特别逗留证》。
新法规除引入相关的规定外,增加和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行政法规将与第16/2021号法律同于本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