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21年4月27日)本办发出题为《夫妻声请两愿离婚被驳回 上诉中院获胜诉》的新闻稿,当中第一段内容存有笔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2000年,两人向法庭提交两愿离婚之声请。……”
应改为:“……2020年,两人向法庭提交两愿离婚之声请。……”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