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若瑟大学前教授Éric Sautedé针对圣若瑟大学向初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该大学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支付1,385,015.00澳门元的赔偿。初级法院劳动法庭之前对案件审理后,裁定被告提出劳动法庭对于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无管辖权的抗辩理由成立,同时驳回原告针对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裁定其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被上诉判决。
原告仍不服,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终审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裁定上诉理由成立,初级法院劳动法庭对于审理原告所提出的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具管辖权,着令将案件发回初院重审。
初级法院劳动法庭对案件重新作出审理后,裁定原告Éric Sautedé的诉讼理由不成立,驳回原告针对被告圣若瑟大学的所有诉讼请求。
参阅初级法院劳动法庭第LB1-15-0057-LAC号案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