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务局、民政总署及消费者委员会组成的《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跨部门工作小组于八月一日举办“《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讨会”,小组邀请内地、香港及台湾地区保护消费者组织介绍当地完善保护消费者法律的发展过程,并进行探讨与交流,小组期望借鉴邻近国家及地区的经验,作为修缮本澳保护消费者法律的参考。
为期两个月的《检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咨询期,小组欢迎各界及市民透过不同形式发表意见,小组在拟定咨询文件时参考了内地、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现行保护消费者法律作出比较与分析,希望藉邻近国家及地区的实务经验对本澳的修法工作有借鉴作用,为此,小组邀请了中国消费者协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及台湾地区财团法人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于八月一日举办“《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讨会”,小组表示,近年内地及港、台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进行大量修法工作,包括内地今年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增加了保护消费者的索偿权及内地消协的权力,另外,香港及台湾地区在维护市场公平及安全方面,亦先后颁布及修订了多项法例,小组期望参考两岸三地保护消费者组织的修法经验及执法措施,相信可以在完善本澳保护消费者法律达到重要的借镜作用。
澳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立法会议员唐晓晴教授亦应邀请出席“《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研讨会”发表意见,研讨会于八月一日下午三时在旅游活动中心举行,欢迎各界代表及市民参加发表意见,查询或预先报名可致电8988-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