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将于本年4月1日起开展,标志着本澳未来十年的清运服务迈向新一页。环境保护局及民政总署将积极与营运公司沟通,以确保清运服务运作顺畅,并持续透过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质素及水平得以提升。
特区政府于2012年底就“澳门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3年5月完成标书评审工作,中标公司为现时负责澳门城市固体废料清运服务的“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其后,由于有参与公开招标的公司就有关判决结果,向中级法院提起中止行政长官作出判给行为的效力之保存程序,故特区政府必须依法中止执行有关判给行为。随着中级法院于今年初确定驳回有关中止效力之请求,特区政府依法执行及跟进后续的行政程序,新清运合同将于本年4月1日正式开展。
即将开展的新合同十分重视对服务人员之保障制度。特区政府要求营运公司必须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兑现其投标书的承诺,全面保障现职服务人员的过渡安排及薪酬和福利水平,从而确保交接过程平稳顺利,垃圾清运服务不受影响,且服务质素能持续提升。
为推动全澳逐步实现“源头减废、资源回收”的环保目标,新合同将有序扩大资源回收网络和种类。此外,新合同除了要求营运公司必须选用具环保效益的产品,例如逐步采用环保性能较佳的车辆、设备及消耗物品等外,为了持续提升服务质素,亦会首次引入科学的量化服务指标和监察机制。
特区政府将与营运公司积极跟进新合同之顺利开展,并会严格监督营运公司有效落实新合同的各项要求,确保本澳的城市清洁及垃圾收集服务质素得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