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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揭发一公务员涉骗租社屋

廉政公署
2014-03-1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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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揭发一名现职房屋局的公务员涉嫌伪造文件及诈骗,意图骗取政府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案件经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情透露,多年前嫌犯家团获政府分配租住一个社屋单位。后来经屋开售,嫌犯于1995年成功申请购买了一间经屋,按照法律规定,应将社屋退还政府,但嫌犯以虚假买卖的方式,于2003年将经屋「转售」予一名友人,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在社屋居住的同时,亦能拥有经屋单位。

廉署经调查后发现,在经屋买卖上,双方并无任何金钱交易,嫌犯实际上仍然支配该经屋,并持有经屋单位锁匙,嫌犯其中一名儿子亦在该经屋单位居住。此外,在经屋居住的友人亦已订立遗嘱,订明该经屋将由嫌犯的儿子继承。

嫌犯在之后每次更新社屋租赁合约时,并无如实申报其经济状况,刻意隐瞒自己不符合租赁社屋的资格。由于嫌犯事实上一直支配着有关经屋单位,却故意作出虚假声明,意图骗取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嫌犯的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及巨额诈骗罪,按照《刑法典》的规定,可分别被处最高3年及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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