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会选举过程中,候选人及其团队会进行宣传活动,以不同的方式,例如以电话、传真、电邮、手机短讯/多媒体讯息及邮寄等方式联络选民及其他人士,当中可能涉及对该等人士的姓名、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地址等资料的收集及处理。由于资料是与身份已确定或者身份可确定的自然人有关的资讯,属个人资料,受《个人资料保护法》规范。因此,个人资料保护办公室(下称“本办公室”)制定了《为选举宣传目的处理个人资料的指引》及一份豁免通知许可,旨在使相关的处理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
《为选举宣传目的处理个人资料的指引》的中、葡文版本可于本办公室网页(www.gpdp.gov.mo)的“指引”区下载。本办公室亦将于2013年5月30日早上十时至十二时及下午三时至五时在诚丰商业中心7楼公务员培训中心演讲厅举办相关讲解会,有兴趣的人士可参与,无须报名或留位,场地座位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