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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為選舉宣傳目的處理個人資料的指引》

個人資料保護局
2013-05-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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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會選舉過程中,候選人及其團隊會進行宣傳活動,以不同的方式,例如以電話、傳真、電郵、手機短訊/多媒體訊息及郵寄等方式聯絡選民及其他人士,當中可能涉及對該等人士的姓名、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地址等資料的收集及處理。由於資料是與身份已確定或者身份可確定的自然人有關的資訊,屬個人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因此,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下稱“本辦公室”)制定了《為選舉宣傳目的處理個人資料的指引》及一份豁免通知許可,旨在使相關的處理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為選舉宣傳目的處理個人資料的指引》的中、葡文版本可於本辦公室網頁(www.gpdp.gov.mo)的“指引”區下載。本辦公室亦將於2013年5月30日早上十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三時至五時在誠豐商業中心7樓公務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辦相關講解會,有興趣的人士可參與,無須報名或留位,場地座位有限,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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