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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提供民政总署2013年度各类准照续期申请

市政署
2013-01-1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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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总署发出之各类年度准照,准照持有人应于2013年1月至2月期间办理续期申请,另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逾期者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因此呼吁准照持有人应尽早办理。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到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 伴犬或宠物犬准照

•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 竞赛动物准照

•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骡或驴

•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 小贩准照

•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 机动车辆广告准照

•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 露天茶座准照

• 度量衡器具检定许可

而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

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资讯,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www.csraem.gov.mo或民政总署网页www.iacm.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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