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 “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于12月5日获政府以租赁制度批出一块面积33,635平方米的土地,有关批给合同已由载于财政局第148号册第54页及续后数页的1972年12月5日公证书规范,用以作为兴建“综合工业企业”作生产建材之用地,包括兴建行政楼、停车场、工场、机械维修工场、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及设有采矿工地等,生产碎石、渠通、水泥砖、企杉、空心砖及建筑预制件等建筑材料。承批人须平整批地上的山体,透过开采石矿的方式取得,并须完成在批地旁边与海水之间修建行车道路的特别负担;由于承批人履行合同条款,其批给由临时性批给转为确定性批给。
1984年 经公布于4月7日第15期《澳门政府公报》的第93/84号批示修改上述租赁批地面积为重新测量的33,814平方米,同时政府因应社会发展及当时建筑市场蓬勃对矿石及建材的重大需求,在此一租赁批地之旁,以临时占用准照的形式批出一幅面积10万平方米之土地予该公司,作为开采矿石之用。此10万平方米的土地因应政府石排湾都市化规划及发展公屋需要,已于2009年交还特区政府,用以兴建八千多个公屋单位。
2005年 “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三万多平方米的租赁批地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已两次获自动续期十年。
2009年 配合「万九公屋」政策,政府开始编制“石排湾都市化规划”,并于9月11日向传媒公布规划内容,当时发布的消息提到:路环石排湾都市化规划方案的规划范围约30万平方米,位于路氹城以南,背靠石排湾郊野公园、东接九澳高顶马路,西邻一路之隔的联生居住小区。该地块由位于石排湾的蝴蝶谷工业区及其邻近的石矿场组合而成。有关的规划方案将蝴蝶谷工业区及石矿场土地一并进行整体的规划布局。
12月,工务部门对有关公屋地段进行了土地平整前的围网工作。
2010年 8月,石排湾公屋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动工。基于公共利益立场,为取得更多面积兴建公屋及规划周边路网,配合2012年底前建成“万九公屋”,加上为争取时间,必须在已平整的土地上筑建道路让工程车辆进出,政府与“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协调后取得该公司超过一半的批地,主要用作道路等基础建设(12,719平方米),余下则拨入“CN3”地段的公屋用地(4,840平方米),合共使用了其批地中的17,559平方米。有关道路是未来石排湾地区一条重要的主干道。
2011年 上半年,“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因应政府“石排湾都市化规划”,并配合城市发展的要求,向政府提交一份由工业用地重利用为商住用地的土地初研方案及提出相关申请,由于承批公司所经营事业不许可从事房地产活动,故同时提出了请求将有关批给所衍生的权利转让予新康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月27日,为增加公共房屋的供应量,推进公共房屋的兴建规划,首个路环石排湾都市化规划方案的规划范畴公共房屋项目CN3第一区正式动工,标志着一个大型离岛生活小区将会落成。
2012年 2011年12月底,经运输工务司司长作出批示,批准“丰怡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将批地重利用为商住用途的申请,并须按既定政策原则扣减三成土地作为公共利益用途,有关批示刊登在2012年第一期第二组《政府公报》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