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使用升降设备的安全,根据《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规定,升降设备每年须进行最少一次检验,全澳共一万余台升降设备去年已顺利通过首次年检,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当中仅有两台逾期未验仍运作设备的责任人被处罚。踏入新一年,所有 “检验合格声明书”将陆续到期,土地工务局提醒设备责任人留意“声明书”有效期,尽早聘请检验实体进行检验,及时完成续期手续,确保设备持续符合安全运行条件。
自《升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实施以来,社会对升降设备检验及保养的意识显着提高。去年全澳逾一万零六百台升降设备完成首次年度检验,取得“检验合格声明书”,仅有两台载客升降机因未在限期内完成年检且持续供人使用,相关责任人因而被科处八万澳门元罚款。
鉴于“检验合格声明书”有效期为一年,今年第一季将迎来有效期限届满高峰,现时土地工务局已陆续收到检验实体交来新一年的“声明书”。局方提醒责任人留意“声明书”的有效期限,并在其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尽早聘请检验实体安排检验,同步由保养实体进行倘须的维修,以完成续期手续,保障设备无间断安全运行。倘检验合格声明书有效期限届满而未续期,相关升降设备必须暂停使用,直至通过检验取得有效声明书后才能恢复使用。如将不具备有效检验合格声明书的升降设备供人使用,责任人可被处罚。
为便利业界开展升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土地工务局去年已推出多项便利服务,详情可浏览“升降设备资讯网” ,或致电工务局服务中心8590 380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