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能源效益状况2009》研究报告显示,五大界别逾半数受访者表示支持及非常支持政府通过立法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不少认为应该首先从建筑物能效标签、电器能效标签和停售钨丝灯开始。为此,研究报告分析认为,政府相关机构宜先通过制定指引,经过多方面意见咨询取得共识后,循序渐进地通过立法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是次调研对于未来政府通过立法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不管是受访市民还是受访企业/机构的代表,有超过一半以上表示支持及非常支持(参见表六),其中酒店业界的支持率最高,逾95%(见图一)﹔其次非政府机构的写字楼和办公室﹔即使是支持率稍低的零售业仍有56%。其中,在支持及非常支持的受访者中,基本上认同政府应该选择从建筑物能效标签、电器能效标签和停售传统的钨丝灯方面着手推行(参见表七)。同时,基本上一致认为政府若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应该设定过渡期,由6个月至2年不等。至于部分反对立法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的原因则包括:支持节能措施,但不应该强制;政府应带头做,不能强制市民;强制难监管;应该从教育入手;政府应采取其他措施帮助市民,而不是强制等等。
根据调研结果分析,研究报告针对问题提出三项政策建议:一、现行的节能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市民的一般节能行为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政府应持续加强节能意识、节能行为、节能方法的宣传教育;二、建议先制定指引,经过多方面意见咨询取得共识后,才循序渐进通过立法推行强制性节能措施。且建议先从建筑物能效标准、能源效益标签方面尝试立法,强制性执行;三、建议定期展开针对性较强、专项性的能源效益调查,更全面、准确地收集最新能耗资料,以利推行更有效的商业用户节能措施,制定更有效的商业用户节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