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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估价委员会”的运作与管理》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正式公布

审计署
2009-09-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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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完成《“机动车辆估价委员会”的运作与管理》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发现财政局辖下“机动车辆估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开会次数明显过多及不合理,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支付的有关出席报酬总额是四百多万澳门元,按照审计署建议,若对该委员会会议作合法性和合理性规范后,可以节省公帑近八成,即三百多万澳门元。

经济财政司司长谭伯源在回应中表示,极为关注《“机动车辆估价委员会”的运作与管理》的审计报告。鉴于报告中有迹象显示该委员会其中三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的成员作出违纪行为,故此已向行政长官建议并获批示同意对该三名人员提起纪律程序。

在今次审计中,审计署发现委员会利用机制上的漏洞,透过细分会议记录,令上述三年的会议次数及报酬开支出现不合理的膨胀,单日召开会议平均次数4次以上,而最高达到8次之多,涉及的出席报酬总额为4,288,470.00澳门元,根据审计署建议,若对委员会的会议作出规范,可望节省近八成的公帑开支即3,421,270.00澳门元。同时,现行制度亦对有关机制被滥用缺乏有效监管,审计署亦批评委员会对浪费公帑长期视而不见,欠缺优化工作的管理态度和缺乏节约公帑的意识。

审计署亦发现,委员会三位公职人员的委员在2006年及2007年期间,曾兼任多项的公共职务﹙最多达八项﹚,导致有关人员的年度总收入超过了法定的收入上限,超出金额由26,325.00澳门元﹙超出近百分之三﹚至639,450.00澳门元﹙超出近百分之七十﹚。

就委员会的管理和运作方面,审计署又发现候补委员与正选委员同时出席会议并收取报酬;部份业界委员并没有贯彻地遵守有关利益冲突的回避机制;会议记录欠完整以及委员会曾多付或短付有关委员的出席报酬。

审计署建议,设立具体的工作会议规范及清晰的程序指引,根据实际的工作召开会议;加强负责人员的责任感,实现良好及主动的内部监督;对超出法律所规定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报酬上限,应依法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应退回不适当收取的报酬;严格遵守候补委员仅在正选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方可替代并收取报酬的相关规定;最后,审计署亦建议,委员会应认真考虑在审计报告提出的模拟方案之原则,以达到节约公帑,增加会议效率和效益之目的。

《“机动车辆估价委员会”的运作与管理》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已呈送行政长官,并送交立法会,明(8)日正式公布,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前往皇朝广场20楼审计署免费索取,或在审计署网站www.ca.gov.mo下载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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