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醫務委員會舉行第六屆第12次全體會議,由醫務委員會主席羅奕龍主持,介紹《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和有關醫療廣告規範的具體方向,藉此收集各委員意見。
羅奕龍主席在會議上表示,《私人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已於5月16日結束並預計在本年度內把有關法案提交至立法會審議,他感謝委員們在諮詢期間積極發表意見及建議。由於在制訂有關文本前,早已在醫務委員會作充份討論,並且在公開諮詢前期衛生局也舉行了合共22場意見收集會,徵集民生社團、醫療專業團體、保險業界對制度建設的初步意見,故此有關諮詢工作相當順利,整體意見普遍支持有關制度立法。經綜合研究及分析後,衛生局吸納了部份建議,包括:調整日間醫院擔保金分級機制、增加開設醫療機構場所選址範圍、調整醫院基本功能區設置要求、放寬更多醫療廣告內容、擴大外展醫療對象,以及優化醫院過渡安排等,希望通過社會廣泛參與和全面意見分析,進一步完善和推動私營醫療機構法律制度立法。
他強調,《私人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法案、《廣告活動法》、醫療人員職業道德守則等均對醫療廣告有所規範。於本年度5月醫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也曾進行介紹及討論。日前委員會下設政策及法規草案諮詢專責小組已邀請醫療業界共同對有關意見進行深入討論。同時,《廣告活動法》公開諮詢已於7月4日開展,其中也涉及醫療廣告的規定,呼籲委員踴躍發表意見。在確保居民取得正確資訊的前提下,共同建立一套凝聚社會共識和利民便商的醫療廣告管理制度。
醫務活動牌照處黃焯鵬處長介紹了《私營醫療機構業務法律制度》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包括社會各界對諮詢文本的意見和衛生局的建議,將進一步完善法案內容、制定配套指引、進行跨部門協調等後續跟進工作。與會委員認同有關建議的調整方向,並關注日間醫院可進行的手術分級,以及日間醫院與醫院之間的緊急轉診機制。
此外,梁佩珊秘書長介紹了醫療廣告規範的具體方向,分別對醫療廣告的規管方向、適用範圍、刊登原則,以及比較廣告、自媒體及社交媒體等方面總結了專責小組的討論意見,並表示將根據意見細化醫療廣告的定義和制訂醫療廣告白名單等。與會委員踴躍發言,建議考慮以公平和真實的原則,允許醫療人員向居民展示相關醫療服務項目,以便居民自行作出就醫選擇;還建議清晰界定醫療廣告的定義,以便業界依循相關規定發佈醫療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