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與團體合辦工作坊,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稱《消保法》)對預繳式合同的規定,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有防範預繳式消費風險的意識。
消委會日前與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合辦“預繳消費知多D工作坊”,藉參加者自己動手製作(DIY)各種天然護膚品,延伸至消費者在日常以預繳方式購買各種商品或服務,要先認識消費者應有的權利,以及評估可能出現的風險。
《消保法》訂7日“冷靜期”
為加深消費者對《消保法》的認識,消委會在工作坊上介紹《消保法》對預繳式合同的定義及相關規定,提醒參加者如選擇預繳方式消費,按《消保法》規定,消費者享有7日內自由解除合同的權利,即“冷靜期”,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認識及正確行使消費者的權利,如有疑問,歡迎向消委會查詢,消委會網頁(https://www.consumer.gov.mo)的《消保法》專頁以圖文包及問題集,深入淺出解說訂立預繳式合同與經營者的義務等規定。
理性消費降低風險
消委會指出,《消保法》加強預繳式消費的保障,但消費者本身亦須了解預繳式消費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提醒消費者不要因優惠等因素,倉卒作出大額預付,應衡量個人能力及需求,謹記理性消費,如必須購買,建議消費的金額不宜過高;使用的時間不宜太長,購買後盡快使用,減低可能發生的風險。
參加者表示是次活動加深對《消保法》的認識,亦提高了對預繳式消費的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