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7/2013號行政法規〈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
為完善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員會的運作規定,特區政府修改《房屋局的組織及運作》的相關條文。
法規簡化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的組成程序和明確財政局代表的委任方式和任期。
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