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17/2013号行政法规〈房屋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完善房屋局行政管理委员会的运作规定,特区政府修改《房屋局的组织及运作》的相关条文。
法规简化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程序和明确财政局代表的委任方式和任期。
法规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