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澳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地位和功能,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在配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二五”規劃的前提下,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一直以服務市民、致力提供市民所需為指導方針,有序落實各項工作。一如既往在公共房屋、交通、環保、城市規劃,以及公共建設作出最大努力。
社會房屋恆常申請有序推進
社會房屋恆常申請實施兩年多,至今已安排1,400多個合資格的家團上樓,平均輪候時間約一年。房屋局按序對社會房屋恆常申請家團展開審查及評分,截至2023年5月15日,完成資格審查並評分的獲接納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家團約3,800個,其中1,400多個家團經分配前重新審查符合資格,並已獲安排單位作分配。
特區政府致力保障社屋單位的供應穩定及充足,例如在慕拉士及新城A區將陸續落成5,600多個社屋單位,連同每年退回經維修的社屋單位,可保障合資格家團在合理年期內獲編配租住社屋。
為協助經濟薄弱的社屋租戶紓緩租金壓力,特區政府於2023年延續社屋租戶租金豁免措施。不超出收入上限的租戶,可獲豁免每月租金上限2,000澳門元,95%租戶可獲豁免繳交租金。措施有超過13,700戶受惠,當中屬獨居長者及雙老長者約有5,200戶。
落實《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
《澳門陸路整體交通運輸規劃(2021–2030)》是在《澳門城市總體規劃》頒佈後的第一個十年陸路交通規劃。特區政府正透過落實軌道、步行及道路的三張網絡建設,配合提質增效、科學控需、智慧發展及完善法律保障等策略及措施,以打造安全、綠色、高效、便捷和宜行的陸路交通運輸系統,促進城市發展,支撐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駕照互認”生效 助澳人融入灣區發展
隨著《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於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內地與澳門相互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准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
措施可進一步便利澳門和內地居民駕車出行,尤其更好地促進澳門與內地交流發展。協議生效後,約20萬持有效澳門駕駛執照而未擁有內地機動車駕駛證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可即時受惠,未來受惠人數也將持續增加。
為配合協議執行,交通事務局開通《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專題網頁,網頁轉載內地相關交通安全參考資訊,供本澳駕駛執照持有人認識內地守則,從而加強安全意識。而受惠於相關措施的內地來澳駕駛人士,也可透過專頁內有關澳門交通法律及指引的連結,了解在澳駕駛時的應遵法律和注意事項。
配合國家“雙碳”目標 兩項淘汰老舊車輛資助計劃見成效
特區政府於2022年以先導計劃方式推出第一階段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鼓勵車主淘汰較高污染的老舊柴油車,並推動有需要的電單車車主置換新電動電單車。
透過資助計劃,已成功淘汰一批較高污染的老舊電單車或柴油車,除達致短期內改善空氣質素之目的外,也提升電動電單車的普及率。
經綜合考慮成效和社會意見,特區政府自2023年6月起推出第二階段《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及《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並擴大資助對象範圍。預計將可進一步淘汰一批較高污染的老舊電單車及柴油車,助力儘快實現“雙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