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在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間,共完成審理9宗在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承批公司旗下娛樂場中的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人寄存籌碼的案件。其中8宗案件涉及多金娛樂一人有限公司(下稱“多金”)與永利渡假村(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永利”),其餘1宗案件涉及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下稱“太陽城”)與美高梅金殿超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高梅”)。
經取得“永利”及“美高梅”的許可及同意,“多金”和“太陽城”分別成為這兩間博彩承批公司中的娛樂場幸運博彩中介人。“多金”及“太陽城”分別在“永利”及“美高梅”開設貴賓廳,並透過有關貴賓廳供其會員寄存及提取籌碼。上述9宗案件的原告均為“多金”或“太陽城”貴賓廳的會員,他們在“多金”或“太陽城”的貴賓廳寄存金額由一百萬港元到六千萬港元不等的現金碼後要求取回,遭“多金”或“太陽城”拒絕,遂分別向初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多金”與“永利”或“太陽城”與“美高梅”以連帶責任的方式返還所寄存的現金碼或相等金額的款項以及相關法定利息。
其中5宗案件,初級法院民事法庭裁定博彩承批公司容許博彩中介人在其旗下的娛樂場開展活動,須為活動而對第三人產生的債務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其後案件上訴至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合議庭確認了初級法院民事法庭的裁決。
另外2宗案件,初級法院民事法庭以未能證明原告存碼的事實為由而裁定訴訟理由不成立。案件上訴至中級法院後,該院合議庭重新審視了載於卷宗的證據並確認了存碼的事實,從而裁定博彩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須就返還存碼或相同金額的問題向原告承擔連帶責任。
餘下2宗案件,初級法院民事法庭裁定訴訟理由部分理由成立,博彩中介人須就返還存碼或相同金額的問題向原告承擔責任,但開釋了博彩承批公司。這兩宗案件被上訴至中級法院。就其中一宗上訴案件,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定原告上訴理由成立,博彩承批公司與博彩中介人承擔連帶責任;而另外一宗上訴案件,中級法院合議庭認為沒有事實證明存碼與博彩中介有關,因此裁定博彩承批公司不用承擔連帶責任。
上述9宗案件均被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合議庭認為,第6/2002號行政法規的第29條的目的旨在強制規定博彩承批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所開展的活動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這種連帶責任,不論是否構成任何行政違法,都具有行政法性質,而其適用範圍也僅限於博彩中介人為博彩承批公司的利益而在賭場內所開展的典型活動。事實上,博彩批給具有顯著的“公共”特性,並且基於其自身性質而關乎到“大眾利益目標”的實現。難以理解博彩承批公司如何可以將一項包含在批給範疇內的業務交給其專門為此目的而聘用的其他實體去從事,卻又不用為這些實體在開展這些業務時可能造成的損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合議庭認為,博彩承批公司就其博彩中介人在其旗下的娛樂場所開展的活動而對第三人產生的債務,須向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在其中針對中級法院開釋博彩承批公司的上訴案中,終審法院合議庭最終裁定原告的上訴勝訴,“多金”的上訴敗訴;在其餘上訴案中,“多金”與“永利”以及“太陽城”與“美高梅”的上訴均敗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50/2020號、第76/2020號、第121/2020號、第34/2020號、第46/2020號、第136/2020號、第185/2020號、第205/2020號及第82/2020號案的合議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