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特區政府防疫工作,按照衛生局的相關規定,本澳健身院或健美院、室內和室外的體育運動場所需在當眼處張貼「行程記錄」場所二維碼(簡稱場所碼),並應主動提醒進入場所的人士掃碼,同時呼籲場所為未能使用「澳門健康碼」手機應用程式進行「行程記錄」的公眾提供「反掃」操作服務。體育局已在轄下體育設施張貼場所碼,並已聯繫已獲體育局預先行政許可的健身院及健美院落實張貼場所碼。
根據第47/98/M號法令的相關規定,倘場所的活動為與該法令第十二條第一款c)項內所指的健身院或健美院業務有關的場所,在該場所開始或進行相關業務前不少於十日,必須向體育局遞交上述同一法令內格式A之印件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預先通知體育局。體育局提醒凡符合上述要件而又尚未向體育局遞交預先通知書的健身院或健美院應盡快聯絡體育局以取得進行有關業務所需的有效許可,並由體育局協助其生成場所碼。
體育局現呼籲符合第47/98/M號法令相關規定的健身院或健美院,以及本澳其他的室內和室外體育運動場所負責人盡快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796 5409或8796 5442,主動聯繫體育局協助其生成場所碼,完成張貼場所碼措施,共同做好本澳防疫工作。
有關最新疫情防控及場所碼資訊,可瀏覽衛生局相關網頁: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