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特区政府防疫工作,按照卫生局的相关规定,本澳健身院或健美院、室内和室外的体育运动场所需在当眼处张贴「行程记录」场所二维码(简称场所码),并应主动提醒进入场所的人士扫码,同时呼吁场所为未能使用「澳门健康码」手机应用程式进行「行程记录」的公众提供「反扫」操作服务。体育局已在辖下体育设施张贴场所码,并已联系已获体育局预先行政许可的健身院及健美院落实张贴场所码。
根据第47/98/M号法令的相关规定,倘场所的活动为与该法令第十二条第一款c)项内所指的健身院或健美院业务有关的场所,在该场所开始或进行相关业务前不少于十日,必须向体育局递交上述同一法令内格式A之印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预先通知体育局。体育局提醒凡符合上述要件而又尚未向体育局递交预先通知书的健身院或健美院应尽快联络体育局以取得进行有关业务所需的有效许可,并由体育局协助其生成场所码。
体育局现呼吁符合第47/98/M号法令相关规定的健身院或健美院,以及本澳其他的室内和室外体育运动场所负责人尽快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796 5409或8796 5442,主动联系体育局协助其生成场所码,完成张贴场所码措施,共同做好本澳防疫工作。
有关最新疫情防控及场所码资讯,可浏览卫生局相关网页:https://www.ssm.gov.mo/apps1/PreventCOVID-19/ch.aspx#clg1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