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下稱應變協調中心),由即日起,進一步放寬預約接種第3劑新冠病毒疫苗的條件,其中所有18歲或以上接種新冠病毒滅活疫苗第2劑滿6個月且沒有禁忌症人士,都可以預約接種第3劑新冠病毒疫苗。而接種新冠病毒mRNA第2劑滿6個月者,則須符合一定條件才可預約接種第3劑,包括:1) 60歲或以上; 2) 18至59歲免疫功能相對較低;3)18至59歲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大者。第3劑優先選用和前2劑相同技術路線的疫苗,但亦可按個人意願選用另一技術路線的疫苗。
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免疫功能相對較低人士指的是患有癌症、腦血管疾病(如中風)、肥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1型和2型)、心臟疾病(如心力衰竭、冠狀動脈疾病或心肌病)、慢性腎病患者及當前或以前的吸煙者;而暴露風險較大或感染後影響較嚴重者,則包括:
另外,應變協調中心指出,免疫功能中至重度抑制者,應在接種第2劑28天後接種第3劑。若第2劑接種已滿6個月,可自行預約,而未足6個月的以下人士則可經由醫生評估後安排接種,包括: